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11月份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拟定2022年12月市区热力价格方案如下: 一、政策规定 1.《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泰州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泰价规〔2012〕4号)规定:根据规定的联动系数,每季度初制定公布本季度的热力价格。当7000大卡标煤价格与上一次调整热力价格时的煤价相比,当月上涨或下降超过每吨70元时,启动应急联动,于次月及时调整热力价格。 3.《关于调整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基数和联动系数的通知》(泰价工〔2017〕73号)规定:调整煤热联动比价系数,按1吨7000大卡标煤生产7.13吨蒸汽计算,以及煤价变动分摊比例20%:80%,确定联动系数为1:0.112,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降1元,供热价格相应上涨或下降0.112元。 4.《关于调整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参考网站的通知》(泰价工〔2017〕127号)明确,市区煤热价格联动参考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 二、煤价指数变动情况 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2年11月份秦皇岛港动力煤 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平均价格1440.86元/吨,计算2022年11月份7000大卡混煤秦皇岛港口平仓价格为1833.83元/吨,较10月2010.2元下降176.38元/吨,符合《泰州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泰价规﹝2012﹞4号)规定的当月70元/吨的下降标准,启动应急联动。 三、实行煤热价格联动调整供热价格的方案 按照《关于调整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基数和联动系数的通知》(泰价工﹝2017﹞73号)确定的联动系数,2022年12月份市区热力价格应由上一次按指数联动的338.33元/吨调整为318.58元/吨。结合周边城市供热价格水平和上月应急联动供热价格,12月供热价格仍按292元/吨执行,未疏导的26.58元/吨待煤炭价格下降时弥补。超低排放加价仍按原规定执行,即3元/吨。 四、执行时间 拟自2022年11月25日执行。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在12月21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反映。联系电话:86882031,电子邮箱:tzfgwjgc@163.com。 附件: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秦皇岛动力煤平仓价格统计表 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秦皇岛动力煤平仓价格统计表12月(1)(1).xls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