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2/2021-20009 | 分 类 | 稳岗就业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29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发〔2011〕585号、泰财社〔2011〕114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泰人社发〔2017〕201号)相关规定,经公告发布、自愿申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现公布泰州市万和职业培训学校等9家单位为泰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协议机构(见附件1),泰州医药高新区点匠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泰州市区创业培训协议机构(见附件2)。泰州市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
希各职业培训协议机构进一步加强学校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基础台账,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和市培训政策,按照政策规定的程序开展培训,做到培训实、学时足、信誉好,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附件1:2021年度泰州市区新增职业技能培训协议机构名单
附件2:2021年度泰州市区新增创业培训协议机构名单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州 市 财 政 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