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稳岗就业 泰州市区就业惠民政策 365报价官网_365bet下载地址_bat365在线官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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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52/2021-20066 分 类 稳岗就业 劳动、人事、监察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11-08
        文 号 有 效 性

        泰州市区就业惠民政策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11-08 10:39 浏览次数:

        富民创业贷款

        一、贷款对象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对象为市区范围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

        重点支持以下十类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申请条件

        1.在我市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在我市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

        3.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申请的贷款仅用于创业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或补充项目运营资金;

        4.申请人最近5年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所需材料

        1.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营业执照原件。

        四、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贷款的,对雇用3-5人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对雇用6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为8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最高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五、贴息标准及期限

        在执行贷款利率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富民创业贷支持的十类重点就业群体,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财政对金额在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支持;超过30万元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的50%予以贴息(不分段计算)。对其他城乡创业者,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材料至人社部门办理“富民贷”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至合作银行及担保公司办理贷款,贷款结清后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

        七、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洪泽湖

        路66号)

        联系电话:0523-86606527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在泰州市区实现灵活就业并登记、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即初次核定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申请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行个人申请、先缴后补的原则。补贴自申请当月起开始享受。个人缴费后,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同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对符合申领条件的,补贴资金将按月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六、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洪泽湖

        路66号)

        联系电话:0523-86606527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为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的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报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院校统一出具申请学生的学籍证明;

        2.《低保证》或低保证明;

        3.《残疾证》;

        4.国开行助学贷款: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及院校提供加盖公章的贷款到款页面截图;

        非国开行助学贷款: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扶贫部门认可并加盖公章的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或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6.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四、申请流程

        毕业生和院校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行申报、初审,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公示,报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洪泽湖

        路66号)

        联系电话:0523-86606578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2.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江苏省人社厅网办大厅、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

        岗位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原则上参照市区免费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执行,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参保职工职业技能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我市核定的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及鉴定成本。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可在培训鉴定成本范围内按规定上浮。

        三、所需材料

        职工到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职工选择网上申报的,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办大厅,搜索“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号等信息,提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上审核。

        四、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洪泽湖路66号)

        联系电话:0523-86606554



        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人员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2.失业人员非本人意愿造成失业的;

        3.失业人员失业后要有求职意愿。

        二、所需材料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

        三、申请流程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至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参保缴费时间核定其领金期限,按照申请之日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发放。

        四、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洪泽湖路66号)

        联系电话:0523-86606554




        《就业创业证》办理

        一、申请条件

        在泰州市范围内就业或处于失业状态但有就业、创业意向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外来劳动力,以及在我市全日制专科以上高校就读、有在泰就业意愿的毕业年度的学生。

        二、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近期2寸证件照一张。

        *省一体化平台上线后,省内一般采用电子证格式,无需办理实体证。三、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址:县(市、区)级以下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523-8660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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